第一百六十七章 布圈设套骗巨资
第一百六十七章 布圈设套骗巨资 (第1/2页)一犯罪团伙注册成立公司,冒充盛真某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可以帮炒股和做融资等业务赚钱的名义,布圈设套,大肆行骗,济城县一股民钟某被骗走现金435400元。
去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松(男,27岁,天楚省济城县人)在盛真注册了一家名为盛真奇鼎时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今年3月份,王某松将其公司的办公地点设在盛真市龙阳区金茂大厦810室。
王某松任郑某进(男,31岁,天楚省济城县人)为公司总监负责公司事务,通过人才市场、互联网以“电话营销”的名义招聘李某容(男,26岁,川威省人)、刘某亮(男,20岁,天楚省济城县人)、刘某宇(男,21岁,天楚省济城县人)、王某燕(男,21岁,湖阳省人)、戴某可(男,22岁,天楚省人)、刘某先(女,22岁,光西省人)、黄某恋(女,22岁,天楚省人)、孙某英(女,22岁,河滨省人)等30余人为业务员,后任李某容、孙某英等为经理,安排人员负责客户接待和望风(发现执法检查人员时通风报信)。
王某松、郑某进对招聘来的业务员在炒股术语方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培训如何利用股民的心理,帮股民炒股票赚钱来诈骗股民钱财的方法。
随后王某松将通过黑市购买股民客户信息(联系电话号码),由郑某进分发给各个业务员,由业务员冒充盛真忠金投资公司的工作人员,广泛地给这些股民打电话,以掌握股票公司内部资料和信息,向这些股民推荐购买股票,赢利分红的形式骗取股民信任,当骗取股民的信任。
“客户咬钩”后,业务员便怂恿股民可加入其公司会员或核心黄金客户享受更好的服务的名义将这些股民交给经理,然后由经理组织人员扮演角色,精心导演,给“咬钩客户”设置圈套,打消顾虑,欲擒故纵。
以收取会员费或介绍参加融资融券等更赚钱的方式的名义,设置更深的陷井,让股民将资金不断地汇给公司提供的帐号(从黑市购买的银行卡),从而骗取股民更多的钱财,直到达到诈骗目的后失去联系或股民发觉上当时为止。
4月12日上午9点多钟,钟某接到一名自称刘某昇的男子打来的电话,说他是盛真忠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忠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公司是做股票投资的,可提供一支股票供钟某操作,如果赚钱了,按赚钱金额4、6分成,客户得6成。
钟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按他指导炒了一次,结果赚了3628元,就按他给公司账号打了1188元。
通过这次炒股,钟某认为这家公司还行。以后刘某昇经常打电话给钟某聊股票。通过交谈,刘某昇说他是济城龙桥人,让钟某对他也没存戒备之心。
4月16日,刘某昇又给钟某打电话说他表哥在这家公司核心黄金客户部,可推荐钟某到那个部门做客户,随后一名自称杨某林的男子给钟某打电话,说他是刘某昇的表哥,可让钟某加入核心黄金客户,股票收益会更高,客户拿到9成的收益;
客户交纳3万元的会员费,公司给客户一个编码,见钟某有些犹豫,他用很专业的术语说他们公司只做好的股票,还会控制风险,并称会费是先预存在公司,可退还给客户。
这样,4月17日钟某又在ATM机上转了3万元到他公司的账号。随后钟某收到手机短信:“款已收到,金额3万元,加入会员的编号是XXX878,谢谢合作!”。
接着杨某林打电话来称财务处已收到钱,并和钟某核对了会员编号。接着他又说他的上司姓游,是香港财经大学毕业的,在他们公司做操盘老师,可以将游老师介绍给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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