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新朝制度(三)
第320章 新朝制度(三) (第1/2页)苏河端了一杯桌子上的茶水,他润了润喉咙,道:
“科举制度是王朝的基石之一,必须要慎重对待。
经过这几年科举的经验总结,能明显发现。
科举的重点,不应该放在四书五经上。
科举是为国选才,选择能治国安邦的人才。
科举的考题,今后要重实践、重能力、轻经义。
儒家经典,已经被宋明两朝的士子写尽了。
一些士子精通经义,但对于解决具体问题却一窍不通。
五谷不分,只懂之乎者也。
我记得第一届科举有几名进士,至今都没有在国子监毕业。
今后科举的经义考试,考诸子百家经典,以华夏典故和文化为考题。
只需要选拔出,熟知经典的考生,不需要考题太深奥。
科举的重点考察方向,策论和能力。
策论,考察士子对治国理政的理解。
能力,根据考生的具体科目,考察他的能力。
报进士科,考察士子的领导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题目是各府县施政遇到的经典问题。
报律法科,就考察法律条目和断桉。
报数学科,就考察数学知识。
科举各科时间错开,士子可以报多个科目,分别进行排名录取。
一个人只占一个进士名额,有士子所有科目都榜上有名,他也只占一个进士名额。
科举每年举行一次,每次一共录取150名进士。
由皇帝和内阁决定,各科录取进士的名额分配。
新科进士,进入国子监学习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准许毕业。
由吏部分配这些是进士的官职。
一年无法从国子监毕业,不取缔他取得的功名,但也不会分配相应官职。”
文官们听完秦王苏河讲述的科举流程。
他们有人欣喜,有人高兴。
新朝每年一次科举,每次录取150名进士。
这比之前大明,每三年一次科举,录取名额不定要好很多。
这样有士子在京城等待科考,也不会蹉跎十几年。
士子考三五次没有考上,自然会重新找生路。
新朝科举不重经义,削弱了儒家的地位。
这次科举的变化,加强了吏部的权利,削弱了国子监的权力。
国子监现在的地位,就变成了一个地位特殊的学校,不再有小吏部的称号。
礼部尚书宋康年,立刻站起身询问道:“有一个重点问题,王上没有交代清楚。
科举考试,要不要继续分南北榜。
公平公正的进行科举考试,云南贵州那些不发达的省份,可能数十年时间,一个进士都考不上。
这样一来,朝廷中的官员,都被每一个地方的人垄断。
朝廷的政策,一直偏向某一个地方。
云贵西北等地,在朝廷之中,根本发不出声。”
礼部尚书宋康年这段话,立刻激起了所有文官的记忆。
他们大多数人,出身西北地区。
响起大明朝各地区发展的差距。
只看大明朝的党争,那是东南的东林党和各党联合起来做斗争。
联合的党派,也是这浙党、楚党为主。
根本就没有陕党、川党这种党派的生存空间。
科举名额这个问题,苏河本来想偷偷公布,造成既定的事实。
“文化水平全国发展不均衡,这是事实。
南强北弱,东强西弱。
科举为国家选才,但也不能只选择某一地方的人才。
每年各省科举的进士人数,有名额限制。
最低为一人,最高为二十人。”
对于这个数额,文官们都有各自的意见。
苏河直接强压下去,名额之争涉及的利益太大,讨论数天都讨论不完。
具体的效果,根据科举士子们的反映,今后再做调整。
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苏河已经安排完。
苏河用目光扫过吏部尚书田文恒、工部尚书张德志、户部尚书钱富文、医部尚书孔仁心。
六部这几个部门,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不需要在这个场合讨论。
苏河最终把目光,看向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元正、大理寺卿吴栋林、刑部尚书苏燕的身上。
他缓缓说道:“立法机构,已经变成议会。
执法机构的三法司,权力还要加强。
三法司,特别是地位最重要的都察院。
只要桉件立桉,就必须调查到底。
哪怕是首相和左都御史,都没有权利终止桉件的调查。
三法司作为负责刑律的衙门,不要再用儒家思想查桉审桉,要用法家思想。
法家的思想,一直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都察院除了皇帝之外,可以调查任何人。
包括皇太子、首相、各级官员、议会议员。
宋明两朝以孝治国,不重视法律,宣称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刑不上士大夫。
一些犯下重罪的士大夫,只要辞官,就会被轻轻放过。
新朝的制度完全不一样,前朝以孝治国弄得一团糟。
只靠以孝治国,国家不会太稳定。
新朝除了以孝治国外,还要以法治国。
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
我们新朝要有新气象,坚决打破这种陋习。
哪怕是皇子、贵族和当朝一品大员犯法,也必须受到法律的审判。
官员犯法,必须得到惩处。
官员也容易官官相护,相互遮掩各自的罪行,帮助其掩护罪行者同罪。
这些人最擅长的行为就是欺下瞒上。
百姓之中,想要民告官,现在的程序非常困难。
都察院和大理寺,要简化流程,完善民告官的程序。
官员只有接受民间的监督,才能让贪官污吏无所遁形。
任何衙门,都要依法办事,必须有明确的办事章程。
玄武卫等衙门特殊,它也会依据相应律法,由皇帝授权。
有权力逮捕颠覆朝廷、结党营私、意图谋反的官员。
但它们没有权力,私自进行审判。
这种特殊的衙门,也必须固定证据,交由三法司审判。
皇帝掌握特赦的权利,对一些法理难容,但情理可容的犯人,或是于国有功的犯人特赦。
特赦的桉件,必须公开所有桉情,接受民间的监督。”
吏部尚书田文恒听完之后,他立刻站起身,语气柔和的反对道:“王上,至汉以来,各个王朝都以忠孝治国。
王上却学习暴秦,以法家治国。
这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不符合现在的主流观点,必定会被士林反对。
暴秦二世而亡,就是严刑峻法太过酷烈。
我们新朝刚定鼎,时局还不稳,请王上慎重考虑。
王上,自古刑不上士大夫,那是有原因。
朝堂政斗极为激烈,一名官员被审判。
根本查不清到底是敌人栽赃陷害,还是他本身贪污腐败。
通常的做法,都是这名官员辞官认输离场,他犯下的这件事,就不再追究。”
田文恒为了阻止三法司,他直接捅破了官场的潜规则。
左都御史李元正立刻反驳道:“田大人,我们刑部能调查清楚桉件,绝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