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刑警睿智破奇骗
第一百六十八章 刑警睿智破奇骗 (第1/2页)8月1日,钟某来到济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听取案件汇报后,局长周林、副局长朱洪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兼漕河中队长高勋同志组织力量早日破获此案。
高勋同志带领副中队长陈强、周雄同志对该案开展全面调查。通过对钟某提供资金流转凭证审查,报案的情况属实。
对案件中与钟某联系的电话、手机排查,发现都没有实名登记,调取相关的话单,发现所用的手机均只与钟某单线联系,5月17日再无通话记录—作案专用的后案件成功后丢弃。
对钟某打入资金、即犯罪分子使用的帐号XXX4544进行查询,发现该帐号开户的户名叫谢某金,开户银行是盛真市建行南湖支行,在钟某打入资金时,每笔资金都在盛真市龙阳区取出。
而围绕谢某金查询,发现该人是光西人,仅八年前在盛真市NS区有过暂住登记记录,这与资金取出活动不吻合,而且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不可能用真实身份信息办理帐号,谢某金不可能是该案犯罪嫌疑人,围绕谢某金工作没有意义。
上述工作似乎再不能进一步开展,这是该类案件的特点,也在侦查专班的预料之中,但他们没有气馁,还是对以上线索尽可能做得深入,在排查帐号XXX4544资金流向时,在众多流水中,几乎都是打入、转取,细心的民警终于意外地发现一笔在盛真境内的POS机上刷卡消费支出,经远程查询,核实该POS机是属盛真市龙阳区人民医院注册使用的。
案件似乎显露一丝曙光。专案民警决定对此一查到底,高勋同志立即安排陈强、周雄赶往盛真。
8月6日,二位同志赶到盛真市龙阳区,在盛真警方的配合下,前往盛真市龙阳区人民医院围绕这一笔POS机上刷卡消费调查,调取出相应的消费单—即结帐单,发现是一笔住院治疗支出,消费人签名谢某金,但专案民警按图索骥,要求调出对应的病历。
从调出的病历上发现病人栏目中信息“姓名:刘某亮,籍贯:HB济城,陪护人栏目签名“刘某宇”。
犯罪分子终于露出了尾巴,专案民警兴奋不已!
陈强、周雄二位专案民警立即到盛真市公安局龙阳派出所请求协助,围绕刘某亮的住院登记信息开展查询,通过查询,确认刘某亮的真实身份信息:刘某亮,男,HB省济城县金川镇人,与住院登记吻合;
同时发现刘某亮有暂住登记信息“租住地:盛真市龙阳区南湖8栋B座501号,服务处所:盛真鼎鑫时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处所地址:盛真市龙阳区金茂大厦810室,同住人员:刘某宇”等详细信息。
对刘某宇进行关联查询,显示:刘某宇,男,济城县金川镇新街人。刘某亮、刘某宇就是要找的犯罪嫌疑人!
事不宜迟,陈强、周雄二位专案民警立即化妆侦查,前往盛真市龙阳区金茂大厦810室调查,发现该室大门紧闭,据物业管理人员称,该公司在一个月前解散了,目前没有人员办公。
二人又赶往他们租住地盛真市龙阳区南湖8栋B座501号调查,物业管理人员反映刘某亮、刘某宇已搬走,没有住在这里,但提供一条重要信息--刘某亮、刘某宇二人经常在附近一网吧上网,具体哪家网吧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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